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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全力规范当地市场秩序
加入时间:2013-08-12 10:14:54  当前新闻点击率:2555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最近从陕西省药监局处获悉,为全力保证当地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有效正确、及时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日前陕西省药监局下达了最新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在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对新生儿呼吸机胃肠X射线透视机等医疗器械的流通进行了详细规划,快速推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查处办法”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定义、查处时应坚持的原则和执法主体。并按事权划分,对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中的各自职责,以及省内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的管辖权予以明确。

    “查处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应设立专人,负责案件的受理、登记、汇总和上报工作。对有明确违法行为和事实依据的案件,应填写《立案申请书》,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在调查取证期间,药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承办人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案件有关内容及查处情况。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查处办法”同时明确了处罚听证条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和当场收缴罚没款条件,并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和没收、销毁假劣药品药械以及结案要求等事项做出了详细规定。

    “查处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查处,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和依法办案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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