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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药监局开展医疗器械零售市场专项检查
加入时间:2013-08-16 14:08:09  当前新闻点击率:2247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  为切实做好亚青会期间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江苏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2年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近期将开始为期两个月的隐形眼镜(含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零售市场复查及助听器零售市场的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本市所有隐形眼镜及助听器零售企业,尤其是亚青会运动员村、比赛场馆、接待饭店周边地区,以及2012年隐形眼镜市场整治中无证经营比较集中、反复回潮的淘淘巷、大市场、大学城等区域和场所的零售企业,作为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对未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隐形眼镜或助听器零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有违规销售隐形眼镜或助听器(包括销售无注册证产品)的行为。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隐形眼镜或助听器的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经营场地有无擅自变更、缩减等现象,检查室(区)、验光室、配戴室(区)、听力测试室等是否保有;验配仪器设备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质量和技术人员是否在职在岗;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资质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按规定验收、验收销售记录项目是否齐全完整;产品说明书是否规范,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齐全,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销售现场有无违规宣传行为;顾客投诉是否及时处理并记录,是否对隐形眼镜或助听器的使用进行指导和追溯售后使用情况等售后服务情况。
  该局要求专项检查与亚青会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及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检查要有记录,有跟踪。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应要求企业提交整改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营无注册证产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净化全市隐形眼镜和助听器零售市场,最大限度地降低消费者使用隐形眼镜和助听器的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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