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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将实施药品医疗器械黑名单制度
加入时间:2013-08-26 16:10:36  当前新闻点击率:2557

  普朗医疗器械网讯 日前,记者从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完善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该局出台了《赣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规定,赣州将建立赣州药品安全“黑名单”,向社会进行曝光,上榜者将被重点监管。

  据悉,《实施细则》规定,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包括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产品)都将列入“黑名单”,在赣州市食药监局政务网站上的“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期限届满,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的信息转入药品安全“黑名单”数据为,供社会查询。对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公布的违法生产经营者,食药监部门还将记入监管档案,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定期报告质量管理情况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社会组织或个人对列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或赣州市食药监局网站公布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联系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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