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0月1日起将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加成
加入时间:2013-09-13 11:31:14 当前新闻点击率:2014
普朗医疗器械网讯 今年10月1日起,成都市将对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医疗器械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从而破除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昨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成都市政府于日前出台《成都市2013-2014年度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行政管理、财税、金融、民间投资、全域开放等9大领域部署23项重点改革工作,拉开了成都新一轮改革大幕。加快民生领域改革,是本次改革部署的重点之一。 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声明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