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医务人员最新管理规定,不得向病人推销医疗器械
加入时间:2013-10-17 09:56:02 当前新闻点击率:2208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昨日兰州市药监局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在本份通知中明确指出,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不得私自直接向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或运营公司收购植入性医疗器械并进行临床运用,不得作为中间人直接向患者出售器械,禁止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筛选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