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加入时间:2013-12-20 10:01:08 当前新闻点击率:2021
医疗器械公司网讯:当下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正迅猛发展,然而一系列的假冒伪劣产品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和谐秩序。各地市药监局也在积极加强监管力度,为此,江门市市药监局向市民发出《江门市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举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立案查处后,将给予举报人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每起案件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数额可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视具体情况另定。 根据《意见稿》,举报奖励标准应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等级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奖励:一级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6%给予奖励,最低奖500元;二级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给予奖励,最低奖300元;三级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2%给予奖励,最低奖100元。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可视情况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据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将纳入市、县级部门年度预算,并由市、县级财政局按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的实际举报奖励情况核拨,专款专用。 《意见稿》规定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身份的,也应当给予奖励。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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