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赊购医疗器械不还账 出卖人法庭成功维权
加入时间:2013-12-24 09:03:35 当前新闻点击率:2074
医疗器械公司网讯: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借助医疗器械辅助总能更有效的帮助患者治疗病情。在采购医疗器械时,除了要注意产品质量问题,还要避免一些买卖合同纠纷。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受人赊购医疗器械不还账的案件,最终判令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医疗器械款计6余万元。 原告明德公司是集生产、销售一次性注射器械、一次性输血液器具等为一体的企业法人;被告鸿发公司是专门销售各类医用器械、器具的企业法人。2010年6月15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关于买卖一次性注射器械、一次性输血液器具的协议书,协议书对产品价格、质量以及其他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因资金周转不顺,自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被告鸿发公司相继在原告明德公司处赊购各类医疗器械产品,共计16万余元。对此,被告鸿发公司向原告明德公司出具了一份对账函。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仅偿付了10万后,便以各种理由搪塞。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均是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法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按约向被告悉数交付了所需医疗器械,被告亦应按约履行支付医疗器械款的义务。至今为止,被告尚欠原告医疗器械款计6万余元,故原告主张被告支付拖欠医疗器械款的诉请,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