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医院医学工程部原副主任借医疗设备采购受贿87.5万元
加入时间:2014-05-14 11:01:33 当前新闻点击率:2066
医疗器械网讯: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等方面为供货商牟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87.5万元人民币,5月13日下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中医院医学工程部原副主任冯建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给企业开绿灯收好处费近60万元 被告人冯建明,男,1972年4月17日出生,海南澄迈人,大学文化。2007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海南省中医院设备科副科长;2010年9月至捕前任海南省中医院医学工程部副主任,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3年9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2009年至2011年期间,医疗设备供货商吴某以海南普某公司、江西洪某公司和洪某海南分公司的名义承揽海南省中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冯建明在采购医疗器械设备的合同签订及安装验收过程中,给上述医疗器械公司提供方便,事情办妥后,冯建明先后收受吴某给予的31.5万元好处费。2011年至2012年期间,海南伟某公司承揽海南省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冯建明在负责对海南伟某公司供应的医疗器械设备安装验收过程中,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贿赂款,共计26万元。 东窗事发主动交代受贿事实 2013年9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查办海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海南省中医院医学工程部副主任冯建明涉嫌收受海南佰某医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某某贿赂8万元的线索,然后,对该线索进行初查。2013年9月22日,该院将冯建明带至办案区接受调查,冯建明到案后,对其收受潘某某贿赂款的事实供认不讳,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收受吴某31.5万元、王某26万元、戴某18万元、高某某3万元和韩某某1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将所收受的87.5万元的全部受贿款以及存放的银行账户提供给办案机关予以冻结,表示愿意全部退赃。 海南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冯建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7.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建明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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