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焦红一行到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调研,查看医疗器械受理工作情况,并就医疗器械备案和注册工作做出部署。对于目前发展情况表示了肯定,在视察过程中指出一定做好基础工作的开展,全力保障国内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焦红指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为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工作,总局发布了《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部门要按照公告要求,注重协调配合,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服务,保证条例顺利施行。 总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负责同志随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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