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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增24家医疗定点机构,均配备完善医疗器械
深圳市新增24家医疗定点机构,均配备完善医疗器械
加入时间:2012-08-24 09:23:35 当前新闻点击率:4291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为进一步完善当地医疗水平,方便群众看病,深圳市计划再增加2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评定工作即将开展,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提出申请。对于申请的医疗单位需配备完善医疗设备,工作秩序良好,有为民众服务的热心。再提出申请后将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审核。
市社保局分别对医院、门诊部、社康中心或医务室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定,评分标准共10项,满分100分。根据上述三类医疗机构的综合评定名次,确定60分以上且属前三名的医院、60分以上且属前三名的门诊部、60分以上且属前18名的社康中心或医务室为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方式为:在深圳注册,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辖区内无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或与本市三级、二级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距离500米以内,具有3名执业药师、只经营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连锁医药公司直营零售药店,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可由连锁医药公司总部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出申请我市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请材料需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市社保局对受理的申请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资格的连锁医药公司直营零售药店进行综合评定。评分标准共10项,满分100分。位于无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工作站)辖区的,根据综合评定的名次,评分60分及以上、在同一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辖区评分排名第一的零售药店,符合与本市三级、二级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距离500米内且具有3名执业药师、只经营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条件,确定为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