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黑名单制度已在我省试运行,运行状况良好
加入时间:2012-08-27 10:00:32 当前新闻点击率:4229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 近期,为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器械及药品的市场监管,国家药监局下达了《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这对生产不合法的医疗器械厂家可谓是当头一棒,据介绍此项规定将在10月份起正式运营,规定中指出以下几种行为应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或者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情节严重,或者其他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医疗器械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无法行为。一旦求证是真的,将在药监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曝光,对于情节严重的医疗器械厂家,将在5年不得从事生产相关行业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