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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大型医疗器械今后须集中采购,问题企业将被通报批评
加入时间:2012-09-05 15:35:10  当前新闻点击率:4097

  【普朗医疗】讯     我国对于甲类大型医疗器械采购方面一直未采取一个明确的措施,这也使得医院及机构在医疗设备采购环节常出现不必要的问题。据悉,为了规范大型甲类医疗器械采购秩序,今后将由我国卫生部统一组织采购,只要是被列入大型甲类医用设备产品行列的必须进行集中采购。对于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部分问题企业,有关部分将对其进行全国通报批评等惩罚。

  日前公布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 ,各级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均应参加集 中采购。其中,配置包括新增购置、更新和以核心硬件更换为主的性能升级。卫生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部 直属单位作为集中采购工作机构承担具体集中采购工作,并以当年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实施 计划为依据,在每年年初拟订集中采购工作计划。同一品目设备集中采购,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根据工 作需要等实际情况,可以调整采购次数。

  通知明确,在采购过程中企业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等行为的,由集 中采购机构进行全国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相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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