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暂停售10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全面规范广告市场发布秩序
加入时间:2013-01-06 16:54:53 当前新闻点击率:4086
医疗器械网讯 随着药品及医疗器械行业内的竞争愈演愈烈,广告市场发布秩序也逐渐出现混乱。常见的纸质、网络、电视等广告媒体市场也发展得如火如荼,保健品、药品等“四品一械”广告更是非常常见。然而其中不乏有部分商家夸大产品功效,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据悉,湖北省为加强药械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械广告行为,确保药械广告的真实性和 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五 十一条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食药监局决定对在部分媒体发布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 言或者保证,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或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醒脾开胃颗粒(生产企业:西安 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喘嗽宁胶囊(生产企业: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抗骨质增生丸(生产企 业: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降压平片(生产企业: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根痛平胶囊(生 产企业: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舒筋健腰丸(生产企业:广州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藤黄健骨丸与 驱风通络药酒(生产企业: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久痛康膜(生产企业:安徽众康药械有限公司 )、远红外关节痛消贴(生产企业: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个严重违法药械广告(见附件), 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以上10种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已公布于众,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提高警惕 ,注意选择并请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