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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监局强化医疗器械及保健类产品监管,加大广告审批
加入时间:2013-04-25 09:52:21  当前新闻点击率:2502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类医疗器械开始大范围使用开来。近期从山东省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当地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监测和查处行为,尤其血细胞分析仪X光透视仪等器械。经广泛调研,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在本份通知中指出在今年将加大对产品广告的审查力度,一经发现有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通知》明确要求,把涉及产品适应症、标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标示有效率或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和学术医疗机构,以专家、医生及其他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五项广告列为重点监测。

《通知》对广告审批、广告监测和严重违法广告的查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一是要严格广告审批。对山东本省不符合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一律不予批准,对外省批准的广告含有上述重点监管内容的,一律不予备案。已审查批准的广告和准予备案的异地发布广告,5日内在省局网站公示,并及时通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二是规范广告监测,实行广告监测通报、月报制度。三是明确了违法广告和涉及产品的处理措施,包括约谈、公告、网站曝光、移送、暂停销售、撤销(收回)广告批准文号等方式。四是要求以违法广告为线索,结合产品质量抽验、GSP检查等工作,严查生产销售假劣产品、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进货、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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